四川部署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规划工作
近日,四川省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分析了当前行业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特别是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桂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川省明确了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主要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或工程项目直接实施节能65%的目标。全面完成“禁黏”目标,并把“禁黏”工作逐步延伸至小城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地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石膏砌块、煤矸石空心砖等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积极组织科研单位、生产企业研制开发具有节能、节地、提高施工效率、改善建筑功能的砌块、板材和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到“十二五”末,在全省城市范围内改变实心页岩砖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大力推广自保温墙体材料,全面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到2015年底,全省新建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率力争达到80%。加快大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形成以绿色建筑为特征的建筑模式,推动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细化国家、本省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出台配套措施;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协调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相关单位,形成闭合管理;省市联动,加强各类示范项目的管理,加大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抓好示范项目的实施,要优先支持出台配套资金的地区;加快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
会议提出,围绕“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这个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示范项目管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为节约型城乡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各地要努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四新”技术和产品,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认真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申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要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作为转变建筑用能结构的重要工作,积极组织对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通过组织示范项目等方式进行推广应用。对成都等地承担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地区,要加强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实现预期节能目标。攀枝花等太阳能丰富地区要充分开发利用太阳能光电转化技术,解决建筑物、城市广场以及道路照明需求,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
二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科研单位要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组织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配套适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组织绿色建筑集成示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学会要积极推动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提高标识项目的质量,扩大数量,提升绿色建筑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要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努力开发利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体系,解决当今建筑行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现状,以试点工程为载体作好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经验总结,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四川省明确了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主要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或工程项目直接实施节能65%的目标。全面完成“禁黏”目标,并把“禁黏”工作逐步延伸至小城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地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石膏砌块、煤矸石空心砖等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积极组织科研单位、生产企业研制开发具有节能、节地、提高施工效率、改善建筑功能的砌块、板材和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到“十二五”末,在全省城市范围内改变实心页岩砖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大力推广自保温墙体材料,全面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到2015年底,全省新建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率力争达到80%。加快大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形成以绿色建筑为特征的建筑模式,推动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细化国家、本省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出台配套措施;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协调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相关单位,形成闭合管理;省市联动,加强各类示范项目的管理,加大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抓好示范项目的实施,要优先支持出台配套资金的地区;加快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
会议提出,围绕“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这个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示范项目管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为节约型城乡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各地要努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四新”技术和产品,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认真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申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要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作为转变建筑用能结构的重要工作,积极组织对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通过组织示范项目等方式进行推广应用。对成都等地承担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地区,要加强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实现预期节能目标。攀枝花等太阳能丰富地区要充分开发利用太阳能光电转化技术,解决建筑物、城市广场以及道路照明需求,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
二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科研单位要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组织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配套适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组织绿色建筑集成示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学会要积极推动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提高标识项目的质量,扩大数量,提升绿色建筑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要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努力开发利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体系,解决当今建筑行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现状,以试点工程为载体作好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经验总结,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