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委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发布指导意见 严格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012年8月8日,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重庆市城乡建委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印发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高处坠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行为管理和实体防护二个方面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高处坠落问题做出严格指导。
《指导意见》强调,项目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做好巡查记录。项目经理应每个星期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总数不得少于本月施工的80%。施工企业的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每个月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总数不得少于其工作日的25%。
摘自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指导意见》强调,项目专职安全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做好巡查记录。项目经理应每个星期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总数不得少于本月施工的80%。施工企业的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每个月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总数不得少于其工作日的25%。
摘自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