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政策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城市建筑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提升城市建筑设计水平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
据了解,意见所指的设计大师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公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选公布的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
意见提出,对建筑外观、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标志性建筑和省、市大型重点建筑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建设单位若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或选择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不招标方式直接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若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选公布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项目设计招标方式后,设计单位应按约定派出设计大师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出设计大师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项目设计委托失效,设计单位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冯川叶
据了解,意见所指的设计大师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公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选公布的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
意见提出,对建筑外观、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标志性建筑和省、市大型重点建筑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建设单位若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或选择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不招标方式直接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若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选公布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项目设计招标方式后,设计单位应按约定派出设计大师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出设计大师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项目设计委托失效,设计单位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冯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