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部门督促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近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建立考核机制、考核目标,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通知明确,各相关单位要立即着手宣传节能改造和普查摸底工作,应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引导居民支持和配合节能改造的实施;要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加强节能改造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环节的技术培训,动员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通讯员 吴璐
摘自 《中国建设报》 通讯员 吴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