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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国土资源部门邀请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专家,对南尖塔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用地进行专家论证。据了解,今年以来,廊坊市已制定多项新措施,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廊坊市从2004年起开始探索项目建设用地专家论证制度,目前全市没有出现一家企业因论证后减少用地面积而放弃投资。该制度试行8年来共论证116个项目,所申请的42125亩建设用地指标在专家论证后累计压减8312亩,压减率达到了19.73%。

  今年廊坊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新措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行试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经营性用地项目按出让价款的5%、其他项目按出让价款或划拨价款的10%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实行分阶段土地登记制度。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期限一般为2~3年的实际,先行颁发住房建设项目有效期不超过4年、其他建设项目有效期不超过3年的土地使用证书,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再颁发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证书。

  提高园区土地利用强度。规定国家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省级园区不低于250万元/亩,其他产业聚集区和工业集中区不低于200万元/亩。总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项目不单独供地。对产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其厂房不得低于三层。

  完善考核体系和奖惩体系。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后,当年度及下一年度土地征收率分别达不到60%和100%的,当年度及后三年度供地率分别达不到20%、40%、60%和80%的,实行通报批评、限期处置、直至冻结停批新增建设用地。

  实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一票否决制。未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并依据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征收违约金。



                                                                                                                摘自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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