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以来,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县,积极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今年,示范申报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烟台、威海2市被批准为国家首批省级集中连片推广重点区,所辖县(市)全部纳入示范范围;临沂、菏泽2市被批准为城市示范,平度、临朐、汶上、莒县、夏津、阳信6县(市)被批准为县级示范,青岛、潍坊、海阳3市、县获批扩大示范规模;10个项目被批准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5个项目被批准为科技及产业化项目。新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14亿元。
截至目前,我省已获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集中连片推广重点区2个、城市示范9个、县级示范17个、集中连片推广区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34个、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3个、科技及产业化项目8个。各类示范累计应用面积5159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4.9兆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1亿元,示范数量、建设规模及补助资金总额均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截至目前,我省已获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集中连片推广重点区2个、城市示范9个、县级示范17个、集中连片推广区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34个、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3个、科技及产业化项目8个。各类示范累计应用面积5159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4.9兆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1亿元,示范数量、建设规模及补助资金总额均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