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开展大检查
进入4月以来,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陆续复工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市质监站组织专家编写了《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技术控制要点》。从4月20日开始,市城建委质监站抽调执法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为期40天的拉网式大检查。
检查发现,包头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总体可控,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基本能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持稳定提高的态势。但检查过程中,市质监站工作人员也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工程前期办理滞后、现场技术管理资料整理不规范、个别现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质监站要求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特别是影响结构安全的钢筋、混凝土等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进场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单位必须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验收。
本次共检查工程项目70个,涉及施工单位52家,建筑面积500余万平方米。
摘自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包头市人民政府
检查发现,包头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总体可控,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基本能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持稳定提高的态势。但检查过程中,市质监站工作人员也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工程前期办理滞后、现场技术管理资料整理不规范、个别现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质监站要求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特别是影响结构安全的钢筋、混凝土等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进场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单位必须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验收。
本次共检查工程项目70个,涉及施工单位52家,建筑面积500余万平方米。
摘自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包头市人民政府